发布日期:2019-01-11 点击量:5842 来源: 通讯员:
为加强我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委《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浙委〔2010〕66号)关于构建“县级农民学校、市级农民学院、省级农民大学”三位一体的农民教育培训服务体系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杭州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市委〔2013〕3号)有关要求组建市级“农民学院”、县级“农民学校”,分级分层开展农民培训等要求,经萧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同意,成立了萧山区农民学校。
一、办校宗旨
围绕以城乡统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总体要求,加强人才强区战略,健全农民教育培训的组织和管理,统筹协调农民教育培训资源,有序有效推进农民教育培训,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二、组织领导
建立由区农培办(区农办)牵头,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局等联合创建,以区高级技工学校为依托,整合全区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多家参与、资源共享、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开放型教育培训运行模式。
名誉校长:许岳荣、赵文虎
校 长:汪观良
副校长: 陈仲华、孟红琴、陈金良、汪宝焕
校办公室主任:许红平
校办公室副主任:庾谷城
校办公室成员:何林夫、李鉴方、沈雁飞、孙卫根、邵益锋、朱剑宏
区妇培中心、区新型农民培训中心、萧山二职(区商校)、区拖拉机驾驶员协会等建立成区农民学校教育培训基地。
三、工作职能
农民教育培训管理与制度创新研究;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培育方案研究制订;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教育培训教材和图书资料编写;一网两库信息化管理;农村实用人才跟踪教育培训与科教综合服务等。农民学校下设若干工作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一)农业培训科
1、根据省农业厅、区农办、区农业局等上级相关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分工明确职责,做好计划,组织实施,确保任务完成。
2、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培育方案及教学大纲的研究和制订。
3、负责农民教育培训教材和图书资料的编写及选用;并做好师资团队建设与管理工作,确保培训质量。
4、负责做好教学服务,培训对象的跟踪和培训证书的管理,做好教学成果评价及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编制工作。
5、负责培训资金的管理和预算,规范培训经费的使用。
(二)学历教育科
1、负责编制学历教学的年度招生、教学工作计划。
2、负责每年度浙江农林大、浙江海洋学院新型农民高等学历的招生、联络、 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等工作。
3、负责每届新型农民高等学历培训班的资料征订、考前复习、新生录取等工作。
4、负责在校全日制双证班各位学员的学籍注册、课程注册及毕业证发放及其它与省市农广校的对接工作。
5、负责与各成校培训班的联络和辅助工作,做好学员结业档案在收集、整理及保管工作;
(三)技能鉴定科
1、认真研究、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政策、法规,组织搞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日常事务并制定全年的农业职业鉴定工作计划。
3、负责对鉴定申请人员的资格审查,对符合鉴定申报条件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名手续。
4、负责考前培训资料和鉴定辅导材料准备,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的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
5、负责各种统计报表的填写与送审,负责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登记和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科
1、负责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拟定各类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会议和接待的组织、协调等后勤服务工作;
2、负责与各培训机构联络,合作开展各项培训,引导监督各具体培训项目实施情况;
3、负责做好农村实用人才跟踪服务工作;
4、负责管理好一网两库信息化管理平台。培训信息、发布等工作;
5、负责农业专业人才队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农科教统筹协调工作,管理推广农业科技成果;